2013年8月7日 星期三

102學年度新生入園及收退費辦法

臺南市忠義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2學年度新生入園注意事項

一、登記日期:10251日(三)上午830分至下午330分止。

二、報名資格:

(一)設籍臺南市且年滿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96.9.2~99.9.1出生者)。

(二)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市,其子女年齡須符合前項規定。

三、招收新生人數:43名。

四、登記地點:忠義國小 忠義路二段2號 電話:2293987 。

五、登記手續:1.填寫報名表 2.繳驗戶口名簿正本。

六、如同順位幼兒新生登記人數超過預定名額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七、抽籤日期:102年5月3日(五)上午9時起。若抽籤當天無法親自到場得自行將存根聯委託他人代為抽籤(逾時未到視同放棄抽籤權 利),錄取當天立即報到並向合作社訂購幼兒學用品。

八、本市各園招收學齡滿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班級,除經本市鑑輔會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及發展遲緩幼兒外,依下列年齡順序招收幼兒入園:

(一)五歲優先入園幼兒。(二)五歲一般幼兒。 (三)四歲優先入園幼兒。

(四)四歲一般幼兒。 (五)三歲優先入園幼兒。(六)三歲一般幼兒。

九、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列為優先入園對象:
(一)第一優先:符合「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所稱之
不利條件幼兒,其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4、身心障礙幼兒或發展遲緩幼兒。
5、原住民籍幼兒。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第二優先: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
若優先入園人數符合同一款條件致不能判定或遇有超額情形時,以公開抽籤方式 決定。

十、每班每招收一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聯合評估中心開立發展遲緩診斷證明之幼兒,得減收1至2名幼兒。

十一、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違反規定者取消其錄取入園資格。

※本招生公告經本校幼兒園招生委員會討論通過。其他相關事項依據臺南市政府102學年度公立幼 兒園新生入學注意事項及抽籤辦法辦理。

◎本園收費標準依臺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辦理